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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報讀須知》

  1. 所有學生請準時上課。
  2. 星期六、星期日和公眾假期,本中心照常上課,農曆新年假期會另行通知。
  3. 惡劣天氣下之上課安排:

    (i)天文台公報將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,本中心會即時停課,家長需接回學生。

    (ii)天文台正式宣佈取消八號颱風訊號後兩小時開始回復正常課堂,而兩小時內已開始的課堂則取消。如下午3時後才取消八號颱風訊號,則當天課堂取消。

    (iii)天文台於上課時間內懸掛黑色暴雨訊號 , 則所有已開課的課堂仍須繼續上課。天文台於開課時間前2小時仍懸掛黑色暴雨訊號, 則該節之課堂停課。

  4. 學生上課期間,家長不宜在中心範圍逗留,或在課室門口觀看,以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,家長亦不應擅自進入未有上課之課室。
  5. 家長應準時到中心接學生放學。
  6. 本中心允許學生請假,詳情請見《請假須知》。

 

《請假須知》

  1. 請假分事假及病假:

      (i)  事假 : 必須於上課日最少3日前通知本中心。

      (ii) 病假 : 必須於上課前2小時通知本中心,及後於一星期內提交醫生證明才可安排補課。

      ** 若學生請假不符合以上兩項條件,概不作出補課安排,該堂學費不會順延。

  2. 所有補課須於該學費完結前完成,不得順延。
  3. 所有補課須以教室提供的時間中選擇,如學生未能依照已安排的時間補課,則當放棄補課,不得順延。

  4. 缺席而沒有事先請假者,將不獲補課或順延。

  5. 如請假逹1個月以上者,需預繳下一期學費,否則本中心將不保留學位。